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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腾的骏马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5-31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合集八篇)。

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之一就是阅读,每个人品位完作品,心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篇高品质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这是OK语录网编辑经过精心整理的关于“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的资料。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1】

《奔腾的骏马》写的是一匹普通小役马的故事。它会拉圆木,开荒耕地。它吃苦耐劳,去参加赛马和拉圆木比赛,它比任何一匹马都努力,它走得更远,跑得更快,能拉更重的圆木。它就是小巴布。

有一次,镇子里举办了一场拉圆木比赛。它们要拉动一个巨大的松树圆木。胡珀的一匹成年母马叫露西,它拉圆木时,用尽全力,前蹄都陷到泥里了,圆木还是纹丝不动。其他的马也都失败了。这时伊万斯骑着马来了。伊万斯说:别的马拉不动,可是我们的小巴布一定能拉动。小巴布那时还是一匹小马,所以别人都以为伊万斯疯了。可是,伊万斯说:让小巴布拉这么小的圆木我还觉得丢人呢,你去找三个大汉来,让他们坐在圆木上,我才让它拉。小巴布干了一天的活,已经累了,但是它还是鼓起了全身的力气,卯足了劲朝前拉,一直把这根圆木和三个大汉拉到了磨坊。

还有一次,两匹纽约的纯种马银尾侠和大满贯对小巴布发起了挑战。小巴布先和银尾侠比赛,它一声长嘶跑在前面,银尾侠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小巴布领先了五个马身,赢得了比赛。紧接着小巴布又和大满贯比。小巴布一开始和大满贯齐头并进,但它很快就领先了。可是,在一个转弯处它把一只马掌甩了出去。小巴布失去了一个马掌并没有变的一瘸一拐,它虽然慢了一步,单它似乎明白自己必须追上去。它灵活的转弯追赶大满贯,一只蹄光着,像疯了一样往前冲。最后它领先半个马身冲过终点取得了胜利。

阅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想要成功、创造奇迹,必须要经过努力,克服困难。一个人的学习和成长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只有厚积才能薄发。做事要坚持,学习更要坚持。我会一直努力!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2】

是谁在那片落英缤纷的桃花仙境中沉吟“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面对着即将的功成名就,为何你要毅然选择放弃,难道就只因为你所侍奉之人有了篡位夺权之心?即使如此,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你又为何要迎着时代的逆流,毅然选择了归隐山林呢?幼年的你曾许下“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大志,倘若就此放弃,一切不是都沦为水中月,镜中花了吗?原来是朝中的明争暗斗,官场的逢场作戏使你感到厌倦,并视之为樊笼。最终性本爱丘山的你摒弃了仕途生涯,退隐南山下,过着你曾日夜期盼的“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耕夫生活。

身为亡国之臣、阶下之俘的你,本该至微至陋,为何还能如此的坚贞不屈?不可一世的元世祖都曾屈尊来劝降你,为何你还是发出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言壮志?这个****无能的朝廷难道值得你如此的付出吗?当你以死劝谏时,朝臣们不都还是终日沉迷于酒池肉林当中。为了偏安一隅的王朝,你迎着时代的逆流渴望以自己的一腔热血洗雪往日王朝的耻辱。纵使你有满腔的抱负,可是你又怎能挽救这个满目疮痍的天下?可为何当这些时代的蛀虫们苦苦求饶时,你却还要在断头台上发出“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的愤慨?

是你们,是你们在这片大地上卷起滚滚烟尘,你们化为奔腾的的骏马在这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原野中,迎着时代的逆流径直奔向那阳光照耀之处。难道我们就注定要蜷缩在这个死寂般的国度等待腐朽吗?我们也向往那璀璨下的升华啊!

让我们摆脱这个国度的禁锢吧!让我们抬起铁蹄粉碎这束缚我们的枷锁吧!让我们像骏马一样一同奔向那曙光下的璀璨吧!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3】

辽阔的原野,一望无垠,放眼望去,却只有远方那一抹殷红的夕阳。伸手挽留这缕微弱的光火,可它还是从指尖悄然流逝着。最终,挽留下的唯有一片落寞,一片连那点点微光都不愿逗留的落寞。

大地又一次为死寂所笼罩着,大概这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吧。蜷缩着,默默接受着……

“嗒,嗒,嗒,嗒……”,是谁在这块死寂的大地上演奏出如此雄浑的鼓点,是谁在这块死寂的大地上发出如此悲怆苍劲的嘶鸣,更是谁公然扭曲着这份大地的死寂,迎着时代的逆流大步流星地奔走疾驰。

满心的好奇促使着自己循着那滚滚烟尘的方向极目远眺,看到的却只是一匹又一匹的骏马在奔腾着,奔向那日出的东方。

在那一片繁华盛世,当众人热衷于功名利禄的时候,有一人却在那高岗之上怒吼道“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难道是他在抗拒着时代,是他在逆流而上,只为奔向那曙光的照耀下吗?当众人都幻想着高官厚禄时,可是你为何不愿随波逐流,凭借你的才华横溢,难道你还愁无法谋得一官半职吗?可是你却只是举樽对月,独自忧愁。难道你并非无心入仕?原来是官场的阿谀奉承使你心生厌恶,最终将自己终日沉醉在了杜康当中,并发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慷慨壮语。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4】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

我最近读完了一本名为《奔腾的骏马》的书,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关于农村生活和友谊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友情的伟大和奔腾的激情。

故事的主人公叫小军,他是一个生活在乡村的小男孩,对农村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激情。他的父亲是一名农民,自从他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他就陪着父亲一起劳动,对农村的事物有了更深的了解。尽管生活贫困,但小军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和希望。

小军最喜欢的就是一匹骏马,它叫“飞翔”。飞翔是村里的宝贝,拥有迅猛的奔腾和敏捷的动作,它的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想象。小军经常跑到牧场看飞翔,每次看到它奔腾起来,小军都会感到无比兴奋和自豪。

有一天,飞翔突然病倒了。当小军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非常伤心和担心。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于是他决定尝试用自己的方式帮助飞翔。他向书本学习兽医知识,并且自己采集草药来治疗飞翔。小军用尽了全力,最终他成功地治愈了飞翔。那一刻,小军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喜悦。

飞翔康复后,小军和它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每天,他们一起奔腾草原,欢快地驰骋。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默契,彼此互相依赖和照顾。小军变得更加快乐和自信,他们的友谊也在奔腾中变得更加牢不可破。

最后,小军的家庭面临了困境,他不得不离开乡村去城市工作。小军舍不得飞翔,但他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在他离开的那天,小军对着飞翔深情地说:“飞翔,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会想念你的。”飞翔似乎明白了小军的话,它抬起头,轻轻地咬住小军的手,仿佛回答了他。

通过《奔腾的骏马》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真谛和奔腾的激情。小军和飞翔之间的友情让我深感触动,他们相互帮助、相互支持,一起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挑战。他们之间的友谊坚不可摧,无论身处何地。我也希望能找到自己的“飞翔”,和他一起奔腾、战胜困难。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不仅体验到了友情的伟大和奔腾的激情,更懂得了在生活中面对困难时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像飞翔一样,带着奔腾的激情去追逐梦想。这本书真是太棒了,读后感又让我过了一把瘾!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5】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

《奔腾的骏马》是一本极富启迪意义的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四川农村孩子的成长经历,以及他在赛马场上坚持不懈追求梦想,最终走向人生巅峰的故事。这本小说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十分勤奋、聪明的少年刘鹏,他在农家长大,有着与众不同的志向,他想成为一名小马骑手,这是他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一直坚持不懈地训练,不论遇到多少困难,都始终不放弃,一直走向了自己的成功。

在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生活中的道理。首先,一个人的成功需要全身心的投入,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汗水。像刘鹏一样,只有坚持不懈的训练,才能在赛场上保持优势,赢得比赛。其次,一个人要坚定自己的追求,不要被外界的看法所干扰。刘鹏坚信自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小马骑手,并为此而勇敢追梦,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在读完这本小说后,我也开始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明白,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就需要在旅途中遇到挫折时,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不放弃的勇气。同时,在付出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进步,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保持优势并夺取成就。

综上所述,《奔腾的骏马》不仅是一本充满动感和快乐的小说,更是一本培养自信和坚韧精神的好书。它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只有继续努力,才能最终到达心灵向往的彼岸。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6】

《奔腾的骏马》这本书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亨利著作,我非常地喜欢她的写作风格。我被书中乔尔高斯深深地吸引住了。

乔尔高斯陪着住在他家的音乐老师摩根先生一路千辛万苦走到农夫比恩家,催比恩还债。比恩先生以俩匹小马作为抵债物交给摩根先生饲养。其中一匹小马叫做艾尔,另一匹叫做小巴布,是这本书第二个主人公。摩根先生发现乔尔高斯训练马儿很有一套。小巴布被乔尔高斯驯服之后,却被摩根先生借给了一个农民,每天辛苦地耕地,乔尔高斯也被自己的父亲交给一位教师打工,然后又去了战场,给受伤的马儿治病。当乔尔高斯长大之后,偶遇到小巴布并买下了它,从此细心地照料它。这匹小役马却能吃苦耐劳,拉动很重的圆木。因此以他的主人的名字命名为“摩根马”。

乔尔高斯是一位善良、勇敢、可爱的男孩,他用自己的真心去对待马儿,马儿也回馈给他信赖,我被乔尔高斯这种真心所吸引。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在生活中,你需要一种吃苦耐劳的能力,朝着目标一路前进,向这种“摩根马”的精神学习,这种精神没有国界,也不分大人还是孩子。当我们的学习遇到难题,当我们很累训练还没结束的时候,当我们教室很脏需要打扫的时候,都需要我们发扬这种精神。我的爸爸妈妈也有意识地锻炼我这种能力,记得爬黄山时,我自己背水壶,走到一半时双腿像被灌了铅一样,但我还是在爸爸妈妈鼓励下,自己坚持走了下来,着实尝到了先苦后甜的滋味儿。

我很庆幸读了这本书,了解到“吃苦耐劳”的精神,希望能所学我用,真正用到我的生活中。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7】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奔腾的骏马》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乔尔·高斯的小男孩。有一次,他的校长贾斯汀·摩根把乔尔·高斯带到农民比恩的家里偿还欠他的债务。

农夫比恩热情的招待了他们,但表示自己无力还债,临走时,比恩大叔便想把他养得两匹马(艾本和小巴布)送给贾斯汀.摩根先生还债。一开始贾斯汀.

摩根先生只同意把本而不是贝比带走,但后来比恩叔叔发现乔尔·高斯非常喜欢贝比,就把它放了出来。摩根先生也并没有说什么。

回家以后乔尔.高斯的爸爸很不高兴他们带回了两匹马,并要把他的儿子给伦道夫镇客栈的磨坊老板托马斯.切斯为徒。

摩根先生想卖掉他,但他没有驯服他,所以他让乔尔·高斯训练他。

所以乔尔·高斯开始白天工作,晚上训练宝贝。经过训练,摩根先生把宝贝租了出去。

有一次,当巴布完成农活,被新主人带去参加拉木头比赛时,乔尔·高斯看到巴布白天很累,晚上不得不拉很重的木头。便想去给新的主人请求不要让小巴布参加比赛了,主人并没有答应,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小巴布竟然拉起了那些强壮的大马都不能拉动的圆木,而且上面还坐着三个很壮实的人。

于是小巴布变成了这一带最厉害的马。

后来贾斯汀.摩根先生去世以后。小巴布就被拍卖了出去,乔尔.

高斯很伤心。战争爆发时,乔尔·高斯当兵了。战争结束后,乔尔·高斯长大了。偶然间,他又遇见了小巴爸和乔尔

高斯立刻去找小鲍勃的主人,买下了他。他们时隔这么长时间终于再相见了。乔尔.

高斯和巴布之间的深厚友谊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使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做每件事都向小巴爸一样,永不放弃。我们应该向小巴布学习。

奔腾的骏马读后感【篇8】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奔腾的马,我的心都会沸腾。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家乡野外道路上的马匹。 它们匀称,肌肉发达,优美,鬃毛油腻。它们很温顺,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密码,让自己明白该怎么做。它们几乎从不把主人的命令弄错。

它们像机器一样,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升。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

他们就像脚下的黄土一样简单,拉着手推车、磨床和犁。他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员了。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

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和四位师徒一起,共同面对困难,努力工作。

冲在前面的不是英雄,而是背负最重、行走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沉默,不张扬,不争功绩,不抱怨。当困难无法克服时,它可以挺身而出。

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语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和学徒的好助手,是通向西方的信使。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

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同台演出的马匹也打扮得非常亮丽奢华。高难度的动作,优美的舞步,无声的默契,在人们心中创造了无数的东西

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十二生肖是中华民族用来代表十二生肖的年,统称十二生肖。每个人都把自己出生的年份作为生肖的象征,所以中国人通常用十二生肖来计算年龄。因为我很懂事,爸爸给我讲了十二生肖的故事,还说我是一匹马。

从那以后,我对马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十二年,是十二生肖的一个周期,今年我刚满十二岁。生日那天,爸爸送了我一样特别的礼物,一个精美的礼盒。

我小心地打开了它。原来是一件精美的手工艺品,一匹奔腾的马。

这匹马是木头做的,还涂了漆。瞧,这马很洒脱,全身是棕色的,两眼炯炯有神,直视着前方,两只耳朵竖立着,它的脖子和前脚上都长有鬃毛,保持着一往如前地姿态。马的两个前蹄在空中翱翔,两只后脚微微弯曲。

在快速奔跑中,鬃毛和尾巴抬起,非常优雅。健美的马背上带着镶嵌着黄色水晶的马鞍,雕刻着许多细小的花,十分精美。就像唐代诗人杜甫为我们描述的那样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在灯光下,我越看越喜欢。我把它放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叫它什么好呢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许多名马,项羽的战马叫乌骓,刘备的坐骑叫赤兔...它们都是忠勇的象征,为主人默默地建功立业,古代的许多诗人常常通过马来托物言志: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嗯,那就叫它清秋吧。恍惚间,我骑着秋高气爽的马,在茫茫的草原上驰骋。

它高昂着头颅,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尽管它知道:再努力也到不了云雀的高度;再拼命也敌不过猎豹的速度,但毕生的信念驱使着它勇往直前、永不停蹄。

此刻,我似乎随波逐流,驰骋在未来的路上,向着理想的高度,不断前进,永不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