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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7-05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启示1000字:

这篇文章以许三观卖血为时间线,描述了许三观一生因为生活所迫的卖血历程。许三观是城里一丝厂送茧工,在他父亲生活的乡下有这样一种说法,看一个男人身体是否强健就要看这个男人是否卖血,如果能够经常卖血并且还能吃很多饭的人,那么这个人身体一定很好。卖血成为了那个年代判断男人身体状态的一个要素,也成为女孩子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嫁的一个重要因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走在路上巧遇进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两人是许三观父亲的同乡),出于好奇便跟着他们二人一起去卖血了,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神气的对着跑堂的说“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许三观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

第二次,因为一乐闯祸,将方铁匠儿子脑袋打坏了,卖血补偿了方铁匠儿子的医疗费用;

第三次,林芬芳受伤,许三观去看望林芬芳时,和林芬芳做了不该做的床上运动,卖血买了补品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经历了人民公社、文明大革命后,又闹饥荒吃了很久的玉米粥,为了给孩子们吃上一顿好的、一顿饱饭,许三观选择卖血只为孩子吃上一顿面条;

第五次,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家后因身体不适不想回乡,许三观卖了血,给一乐买了船票,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一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城。

第六次,二乐乡下的队长来了,许三观为了招待好队长,争取让二乐早日被调离乡下回城,卖血后给二乐的队长准备了好酒好菜等。(这一次卖血与上一次卖血仅间隔了一个月,正常要隔三个月才可以卖血,卖血时许三观遇见同去卖血的根龙,得知了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了,卖血后又得知根龙因卖血离开了人世,心情复杂的许三观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也想到了自己今后的结局是否和根龙是一样的。)

第七次、第八次是因为一乐肺炎去上海医院治疗,为了凑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还曾卖血晕倒反被输血,差点因为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第九次,是在去上海的路长遇见来顺、来喜,带着他们去卖血,就像当年阿方和龙根带着许三观卖血时的情形一样。

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许三观唯一一次为了他自己想吃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去卖血,结果却遭遇了医院血头的侮辱,以失败告终。

全文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都猜测许三观会不会像阿方那样,因为卖血而身体败坏,或是像龙根因卖血而亡,值得庆幸的是,许三观走过来了,走过了那些挫折与磨难。那些因为生活遭遇的苦难最终岁月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答复,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日子也越来越好了。

许三观这一生卖血的经历从开始的试一试,到后面一次次被生活逼迫着去卖血,生活的苦难就像一个深渊,好似无底洞一样的望不到头,吞噬着他。他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可以不要命的卖血,我们看到最多的也许是许三观一次次被生活所迫去卖血,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为了他的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的在卖血,我不能说许三观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父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一)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生活简单直接。有时候事情会因为荒谬的想法而继续。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长最艰难的一次,他病得很重。为了帮助支付**费用,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一些情节,让人发笑,延伸出一点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住在城里。他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他对表面上的许多事情发誓。事实上,他心地善良,最终会做道德。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二)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液越来越虚弱,但他的活力越来越强。他的血是为了家庭、孩子和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延续。**关键是许三观用七次卖血救了一乐,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等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然选择为一乐卖血,这足以体现伦理温暖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三)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写的是最低层的社会人物,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反映射会现状。这个故事的结尾之前有一个必要的猜测。突然,我的心底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没想到会朝这个方向发展。

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了几本书?在一个简单的氛围中,他已经稳定地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

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

第三次,第四次。卖血解决了许三观的实际问题,他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有用但没有办法的方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心目中,为了家庭、妻子和儿子,他清楚地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但不是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

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

”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

”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

这个完美的结局冲淡了我眼前的震惊。也许是为了迎合某些东西,也许真实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四)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液越来越虚弱,但他的活力越来越强。他的血是为了家庭、孩子和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延续。**关键是许三观用七次卖血救了一乐,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等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然选择为一乐卖血,这足以体现伦理温暖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五)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

也许是许三观的生活。他总共卖了11次血。他几次差点丧命,但每次都为别人卖血。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没回来时,他朴素的爱人让他去找一乐,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买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

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

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是安居乐业、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最后两章看得实在揪心

许三观去上海的路上一路卖血,为了所谓的稀释血液而逼着自己喝刺骨的河水,失血过多休克的那一次,进医院输血一次就让他卖血两次的钱付诸东流,当他像个小孩子蛮不讲理地哭喊着让医生取走他那三百毫升血的时候,能体会他那一刻的无奈和痛心

文末,坐在饭店里大口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的许三观满足地说:这是我这辈子吃的最好的一次

他是个英雄,靠着祖宗留下的血液帮家庭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可当他花白了头发最后一次想去卖血的时候,却没人需要了一辈子卖血的许三观,终于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一路向西边走边哭,一个垂暮老人却宛如当年那个叫嚷着谁给一碗面就认谁当爹的一乐一般,该叫人多么心痛

人的灵魂住着天使和魔鬼,只是一时,看谁占了上风罢了曾因为许三观抛下一乐带着全家去胜利饭店吃面而厌恶他的自私好面子,却又被他背着一乐去吃面的温柔善良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曾因为他厌弃许玉兰又出去偷腥而恨死了他,却又在看到这个男人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偷偷在米饭底下藏了一层红烧肉的时候感慨伉俪情深他是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却也是许玉兰一家的英雄

全文最难忘的是三年灾害许三观生日那天,许玉兰拿出了过年用的白糖,三个儿子跪在地上给许三观磕头,晚上躺在炕上,许三观“用嘴炒红烧肉”,酣畅时屋里尽是吞口水的声音,那是那个贫穷年代独有的慰藉,是温暖人心的一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终于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有了手机、电脑后就慢慢不喜欢看书了,以前是觉得看电视也乏味了,所以特别喜欢看那些青春言情还有科幻的小说,代入感很强烈。之后就看到了《活着》这本书,这也是看余华的第一本书,真真切切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真实面貌,以前的人生活多么沉重,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让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

现在也记不清《活着》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只是记得讲述的是富贵的一生,从刚开始的很多亲人到最后只剩下一头牛和富贵。

现在又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他和富贵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象征着当时那个年代贫困农民对于生活坚强的意志,都是一个值得人深刻回忆的故事。余华的文字朴素而又直抵人心,每一个人物和环境不需太多修饰仿佛就在眼前。

许三观在一个很简单农民家庭,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从刚开始的结婚生子到各种生活琐事,从一个青年到有三个大儿子的老年,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但都是因为家里的变故种种灾难而不得不去卖血。

我能深刻感受到那个年代活着是多么的不易,现在的生活没有那么多意外,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因为砸锅炼钢,只能去公共食堂吃饭,最后食堂一个接一个地倒闭,变成人民饥荒,什么吃的都没有了,一天只吃两顿像水一样的稀粥,为了不让肚子叫,吃完一家五口人都要躺在床上,从早躺倒晚。

相比于富贵,徐三观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我很害怕到最后他也会卖血死掉,那时候为了救自己的大儿子一乐,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大儿子攒生病治疗的钱,路上被冷风吹得全身上下发抖,为了让自己的血多一点,还要吃盐喝冰冷的河水,有一次因为连续好几天抽了太多血,晕倒后送进医院,差点没了性命。

许三观是坚强的,也是幸运的,他给我们留下的是对生活的不屈服,对每件事都抱有希望,对每个人都憎恶分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有时候,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尤其是老一辈的人们。困难时期的许三观只有买了些才能吃到炒猪肝,后来他富有了,却还是想去卖血想去吃炒猪肝。就好比我们的父辈们,他们当年吃槐花、吃榆钱、吃杨树莽子是因为粮食不够吃,可现在,他们一到春天,还是回去摘榆钱、槐花和杨树莽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我想,这是余华的回忆,是他记忆中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是故乡的一个人,一条河,一件小事。国外报刊这样评价这本书,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生活的生动写照,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是伟大的,他的文风有一种使沉重主题变得轻松简单的力量。能够让人轻松地读完、沉重地思考,这是余华笔杆子的独特之处,也是对历史、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一口气看完,从头到尾心里面都非常的沉重,现在脑袋里面还在一遍遍滴回想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一个医院一个医院换着卖血的一幕,心里面很难受,担心他会一睡不醒或者走着走着就倒下,然后就死了。还好,结局他没有死。一个人身上的血怎么可以有这么强大的能量,从来不知卖这么多血人还能活着?一个炒猪肝二两黄酒,竟然也有神奇的功效,仿佛吃下去卖掉的血都回来了一样……最后许三观终于买不了血了,可是这样的事实却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仿佛我们一直信仰的神轰然倒塌,一下子找不到了生活的意义活着的价值一般,许三观对卖血的“执着”和我的父亲很像,我的父亲不卖血,但是他也有他坚信的某种东西,并且他一直在用他的方式为他的孩子付出着,就好像许三观就算卖掉身上所有的血卖掉命也要义无反顾的救一乐那样,以前的时候我也跟我的父亲争吵,不理解,我印象当中的父亲还是那个动不动就发火,说话嗓门大,走路追不上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这些都像是生命蓬勃的印记,如果父亲还是这样,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