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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7-07

故乡读后感。

书籍使我们心胸变得开阔,情操变得高尚,在阅读作品之后,内心的感动是久久难以平静的。如何写一份令人满意的读后感呢?关于“故乡读后感”OK语录网进行了深入研究精心汇总了相关资料。

故乡读后感(篇1)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篇2)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故乡读后感(篇3)

汪曾祺散文《故乡的食物》读后感范文

篇1:《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故乡的食物》内容简介:“鱼羊为鲜”。有一位老同志是获鹿县人,是回民,他倒是吃羊肉的,但是一生不解何所谓鲜。他的爱人是南京人,动辄说“这个菜很鲜”,他说:“什么叫‘鲜’?我只知道什么东西吃着‘香’。”要解释什么是“鲜”,是困难的。我的家乡以为最能代表鲜味的是虾子。虾子冬笋、虾子豆腐羹,都很鲜。虾子放得太多,就会“鲜得连眉毛都掉了”的。我有个小孙女,很爱吃我配料煮的龙须挂面。有一次我放了虾子,她尝了一口,说“有股什么味!”不吃。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很惊叹汪曾祺

先生对生活有如此细致的观察,敏锐的体验。娓娓道来有一点淡,汪曾祺是更有味道,更有力度的讲述——不是炫耀,也没有说教——凭借的是那一种对生活的浓浓的兴趣和热爱。——最好口味杂一点,从北京的豆汁到广东的龙虱都尝尝;耳音要好一些,能听懂几种方言。否则是个损失。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汪曾祺有一点讲车轱辘话。一个食物,不同的文章里都会写到,其中的警句都是一样的。不过这个也说明,汪先生前后一致,观点不带变的。其实故乡的食物不只是淡淡写了他故乡的食物。除了高邮咸鸭蛋意外,书里面还写了不少他在昆明、内蒙、杭州等地难忘的食物,有的还相当专业。汪曾祺对身边的食物非常细心,什么食物在不同的地方有什么不同的特……

篇2:《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第一次读汪曾祺先生的书,很喜欢。晚上忙完烦杂的家事后,靠在枕边,慢慢地品,每晚读几篇,不间断地全部看完。汪曾祺谈吃,并非什么名馔大菜,反而都是些日常吃食;似乎是在闲聊,不经意间却流露出淡雅的文化气息。平淡叙述、寻常谈吃,却淡定内敛、酸咸苦辣、喜怒哀乐、自有风味。有评论说,他的谈吃,不同于周作人的书卷气,张爱玲

的妇道相,梁实秋

的饕餮貌。中国文人的怀乡散文

中,“故乡的食物”是其中抒写不竭的主题之一,既是“说味之文”,又是“得味之文”。故乡的食物代表了味觉的记忆,它协助我们挽留日渐淡隐的故乡。( )

汪曾祺先生在书中谈到了“做几个菜是很愉快的事,成天伏案,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也是好的,——做菜都是站着的。做菜得自己去。买菜也是构思的过程。得看菜市上有什么菜,捉摸一下,才能搭配出几个菜来。。。。买菜也多少是运动,去逛菜市,看看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通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我现在有这种感受了,读到这里,感到很亲切。

汪曾祺在《豆腐》一文中谈到臭豆腐,“臭豆腐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毛泽东年轻时常去吃。后来回长沙,又特意去吃了一次,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就成了‘最高指示’,写在照壁上,火宫殿的臭豆腐遂成全国第一。”其实我想说的是,真正好吃的臭豆腐都在市井小巷里,都是娭毑们做得好吃些,火宫殿只是名气响罢了。

篇3:《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

,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

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

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近,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平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200字

故乡读后感3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篇4)

故乡的食物,是每个人心中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无论身在何处,无论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一想起故乡的美食,那种浓浓的乡情就会涌上心头。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一文,深情地描绘了他对家乡美食的眷恋之情。他在文中回忆了小时候在家乡的美食,每一样菜肴、每一种风味都勾起了他对家乡的怀念。尤其是那些由母亲亲手制作的小吃,每一口都充满了母爱的味道,让他时常梦回家乡的厨房。

故乡的食物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那里,每个菜肴都承载着一段难以忘怀的记忆。比如汪曾祺提到的糯米饭,那种香甜的味道总是能勾起他心中深藏的回忆。还有那些传统的家乡菜肴,如红烧肉、酸菜鱼等,每一种都承载着家乡人的情感与记忆。

除了家乡的传统美食,汪曾祺还提到了一些只有在家乡才能品尝到的特色小吃,比如水煎包、豌豆黄等。这些小吃不仅是一种食物,更是一种文化,代表着家乡人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汪曾祺在文章中对这些特色小吃的描述生动而详细,让人仿佛能闻到那种特色美食的香气。

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无论在哪里吃到了多少美食,家乡的味道永远是无法替代的。回忆着家乡的美食,仿佛能让人找到内心的栖息地,让人感受到那种独一无二的亲情和温馨。

《故乡的食物》这篇文章让人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美食的真挚热爱和对家乡情感的深厚。家乡的美食不仅是一种味觉享受,更是一种情感寄托,让我们在异乡求学或工作时,时常念念不忘。无论走到哪里,我相信家乡的食物永远是我们最珍贵的回忆,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后感(篇5)

《故乡在远方》是一篇写故乡的散文。但与一般写思念故乡的抒情散文不同。这让我想起了我与我故乡的故事……

文中一共描绘了作者经历的四个“故乡”。这四个故乡每一个都是那样美,然而作者对四个故乡的感受都各不相同。

在作者的笔下,故乡是一个接一个变化着的。而自己却是一个处处无家的流浪者,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故乡。

作者笔下的“故乡”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更多的是指“精神的家园”,一个安放感情的地方。所以,“故乡”随性而动,因情而生,所以只要作者“还会继续流浪”,就会处处为家,就正如题目所说,他的故乡在远方。

作者原生活在水光潋滟——山色空蒙的西湖,但作者渐渐地感到杭州与她格格不入,从而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我的故乡在美丽的产白山脚下的吉林省,这里是我安放感情的地方,我从小生活在这里,这里有我童年的记忆、生活的痕迹。如今的我仍然生活在这冰雪之地,但十年后,我会离开这里,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随遇而安,落地生根,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

我想,在我内心的深处,自己对那片土地仍有深深的热爱,我爱那片土地,因为在这篇土地上,有我快乐的童年、心爱的亲人、伤心的泪水,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亲切,是血浓于水的亲切,由不得你来拒绝。

还记得年幼时在门前与小伙伴玩剪刀石头布,每个嘴边洋溢着幸福,昔日的朋友可能都已经外出打拼,但不要忘了大家来自同一个故乡,拥有同一份记忆……

故乡总是留给我们太多美好记忆,种种感情不能表达我们对故乡的情义。在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总能体会到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温馨与舒适,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乡,它从来没有抛弃过我们,永远都是我们伤害了它。

也许多年以后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离开了父亲姐妹,可我总会想起我的故乡。也许我已经年多半百,在繁华的都市,热闹的水乡或是偏僻的高原……但是我依然忘却不掉生我养我的长白高地……这就是我与作者共同的地方,生我养我的地方和亲人至死不忘!永远不会抹掉我童年的记忆!我的志向虽然在遥远的地方,可爱故乡的心永远也抹杀不掉,这就是我与作者用同感的地方,我爱笔者的几个故乡,更爱我美丽的大美长白山!将来无论我走向何方也不会忘记你!

故乡读后感(篇6)

怀着敬佩之心拜读了小学班主任张长源老师的作品《故乡的桥》。张老师,是您,勾起了我对故乡的向往;是您,勾起了我对故乡父老乡亲的思念;是您,也勾起了我童年时代难忘的回忆。更是通过充满爱国情怀的作品让我看到了故乡经济的腾飞和人民生活的幸福。

那年我六岁,过春节的时候,离我们村十几里地的大同镇闹社火。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河西娃私下里勾搭好要去看社火。谁能想到过独木桥时因为害怕,带头的小哥哥命令一个拉着一个一起过,可还没过到一半,有一个小朋友因为晕水“噗通”一声掉到河里了,其他连到一起的小朋友也一个一个下饺子似的全被拉下去啦!顿时庄浪河里惊叫声、哭喊声、流水声混成了一片。一位邻村姓刘的叔叔看到后,奋不顾身的跳进大冬天的庄浪河里救出了我们。虽然我们冻得瑟瑟发抖,吓得哇哇大哭,但还是害怕挨家长的打骂磨磨蹭蹭不敢回家,等回到家时已经把整个人冻成冰疙瘩了。那次真把妈妈吓坏了,不但没有打骂我,而且还哭哭啼啼地说:“要不是有人救你,哪里还有我娃的命呢?以后过河一定要小心!”妈妈先把我放在火炉旁的热水盆中暖过来,然后又焐在热炕上,还给我冲了一杯热热的红糖水喝。尽管这样,还是没躲过一场重感冒。至今,听到过独木桥我还毛骨悚然。那位救我们的刘叔叔,四五十年了,我仍然记着您。

“闪闪桥”其实是钢索吊桥,跟现在越国开心农场的网红桥一样。在当时是为了解决过河的难题,还算新鲜事物。“闪闪桥”修好后,不但全村的人摇过了河,摇出了快乐,而且上下十几里的人都特意来摇一摇,胆子大的还在上面骑自行车通过。慢慢地,因为过桥的人太多,“闪闪桥”的钢索拉长,木板破损掉落,过桥时一旦站不稳,就随时有摇下河的危险。“闪闪桥”随之也就成了摆设,但在我青春年少的记忆里却充满新奇,好玩,惊险,刺激。多少回梦里回故乡,“闪闪桥”上摇晃荡。

八十年代末,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村干部不怕吃苦,多方努力下,全村人都乐此不疲的投入了建桥事业,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就连上学的学生每逢周末,也都去帮助家长捡石头、拉沙子。经过半年多的紧张施工,结实美观的水泥石桥完工了。石桥剪彩通车时,锣鼓喧天,载歌载舞,祖祖辈辈的大桥梦实现了。真是:

“一桥架东西结束辛酸过度史",“大道通南北开创美好新生活"。

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了,每天骑着爸爸给我买的飞鸽牌女式自行车畅通无阻的过桥回家吃妈妈做的饭菜,多么的自由快乐,多么难忘的幸福啊!

故乡的水泥石桥历经三十年的风雨沧桑,在与丝绸之路无缝对接的便利条件下,在伟大祖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引领下,故乡已经步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村容村貌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村里的金凤凰飞出去了,国外留学的小伙子回到家乡发展了,家家户户都盖起了砖瓦房,大多农家门前都停着小汽车,农业生产也步入了现代化,各种蔬菜瓜果都在我们村丰收,村上出了名的“丁娃烧饼”也远销国外市场。

《故乡的桥》是一部桥的发展史,也是我们这代人的成长史,更是祖国繁荣昌盛的见证史。如今,大石桥看起来虽然有点衰老憔悴,但依然为村民奔向小康,走向幸福默默奉献。(李若玉)

故乡读后感(篇7)

鲁迅先生是我国出色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终身已笔代剑,战役终身,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闻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土》便是一篇闻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边写了两个故土。曩昔的故土写出了一个生动高兴,充溢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土则首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青、生动、开畅,在日子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变老、拘束的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产生了这样大的改变?让他由一个生动的少年变成一个变老麻痹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其时那个漆黑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馑、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榨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比较,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夸姣,我日子的这个社会没有饥馑,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夸姣日子来之不易,所以我愈加会好好爱惜。

幼年的鲁迅,似乎是一个日子在天堂的魔鬼,锦衣玉食却步履维艰,他只能悲痛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日子在阴间的天使,日子艰苦但充溢高兴。闰土还能够去看一望无垠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这是由于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捆绑。孩子们是有自在的,我期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捆绑。

故乡读后感(篇8)

国庆长假期间,我看了《同步阅读》里故乡的云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仅表达了作者怀念故乡的云,还表达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思念之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想起小时候,望着天空看云。文章写了二月和八月的云的想象,白云、火烧云、晚上的云。

同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家乡。无论是谁离开自己的家乡很久时,都会思念自己的家乡。作者就想起了故乡的云,在作者心里,家乡就是云,他不仅思念故乡的云,还思念着自己的家乡。

我想,每个人的家乡肯定也有特色,也有你童年时最喜爱的地方,假如你远离故乡20年,你将会是怎样?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感受得到,就如唐代诗人王维所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像林海音,从小就在北京长大,最后因某种原因迁移到了台湾。如果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也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我也会思念家乡,因为家乡有我的美好童年,有我喜爱的地方,有我的亲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故乡读后感(篇9)

有一本书,它教育了我;它催人泪下;它就像一位老师教会我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就是找准人生的北斗星。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铭记在心,而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爱的诺言”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仅写出了一位大学生对母亲的爱,还写出了这位大学生坚持对自己的责任。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大学生刘霆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浙江林学院,本因高兴的他却陷入了迷茫,因为没钱,而且母亲又患上了尿毒症需要有人照顾所以刘霆有了放弃读书的念头,但最后刘霆还是选择了读书并向母亲承诺:“我一定会带着您上完大学!”就这样,这对相依为命的母子开始进行了他们艰苦的生活。

每天,刘霆都要背着母亲绕过一个堆满杂物的.阴暗的过道,爬上四楼,来到一间狭小的房间,房间里弥漫着浓重刺鼻的药水味。他们不仅栖身之地破烂不堪,生活更是艰苦万分。刘霆每天一上完课就回到家照顾母亲,晚上他又回到学校打扫食堂。工作完后,他几乎已快合上他那疲惫不堪的双眼,可刘霆还是坚持住了给母亲敷药,打针。

尽管刘霆生活艰苦,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学业,还参加了各种学校组织的活动……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渗出了一颗颗泪珠。游子吟这首诗里的一句写得好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是呀,父母辛勤养育子女,子女长大后回报父母,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爱的承诺,亲情的责任。刘霆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守住了这样的承诺与责任。同时,他还没有放弃对学业的追求,真不简单呐。一句“我一定要带着您上完大学”就让刘霆坚持了那么久,这不仅是一个孝子的行为更是一个诚信之人的行为,这让我从心底里佩服刘霆这一位不简单的大学生。我相信,只要我们守住诚信,就一定能让诚信之花遍地绽放。

故乡读后感(篇10)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一】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醒石桥上的尘土,驱散夜涩的寂静,薄雾散开在若隐若现的纱衣下,绽放出羞涩的微笑。

在这个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也听不到交通的嘈杂声。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田、山脊纵横交错,宛如老家老人饱经风霜的脸庞。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里偶尔溅起的泥土倒在农民孩子们灿烂的笑脸上,一切都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个很深的石阶,上面可能沾着一点青苔,但却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温暖的脚印和无数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似乎蕴含着巍峨的群山静谧,永远在细流的冲击下沉思,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心中有一个难以言喻的秘密。为什么井里的水总是那么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

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中隐藏着什么样的愿望,但我明白永不说死在溪流中的精神!

站在离别的树下无数次,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总时萦绕在我耳边,但浓重的乡音却掩埋了喧嚣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我说不清楚,也不知道路怎么走。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二】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经常一起爬上桑树,享受美味的中国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

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目前为止,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

在这七年里,我们像兄弟一样。当他到达**时,我将到达**。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我只专注于学习。我度假时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自从那次会议以来我在也没见过他。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

我向恢复他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呆在小学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友谊的结束。

我无法想象十年或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篇11)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近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故乡读后感(篇12)

我独坐沙滩上,仰望苍穹。广袤的夜空如一挂蓝色的丝绒帷幕,衬托着月的皎洁,星的闪烁。今夜的月比平时分外得圆,如一轮银盘嵌在天幕之上。久违了,这月明、月圆之夜,多似鲁迅笔下描写的景象:“二十年前,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的沙地,碧绿的西瓜,美丽,静谧。”

我不知何人初见月,亦不知这月何年初照人。千百年来,月一直是美好的象征。诗仙太白曾举杯邀明月,文豪东坡也曾把酒问青天。亿万年来,万古的风尘湮没不了她的圣洁,千秋的轮回改变不了她的模样。在华夏儿女心中,月就是团圆,就是安宁,就是祥和。

一百年来,侵略者的炮声震碎了月的圆满,玷污了月的圣洁。圆明园冲天的烈火,石头城下的一纸条约,卢沟桥畔的一声枪响,夺去了我们仰望明月的家园,也使我们清醒,深深领略到故乡的美好!明月千里,照着凄厉的海啸;漫卷的台风,卷着异国侵略者的铁蹄!月如无恨月常圆,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猛烈的炮声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连绵的战火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从母亲怀中被掳走,从此咫尺却似天涯!故乡的月啊,心痛得失去了皎洁的容颜,从此,再不见月明之夜。

母亲企盼的目光燃烧了几个世纪,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百年的梦就要圆了,纵观千年的月将要更亮了。离别多年的母子重逢在故乡的明月下,感叹着“月是故乡明”!

离别的三个儿女已有两个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可是他们的兄弟却仍在外漂泊。是你与母亲分别得太久忘了回家的路,还是被异乡的灯红酒绿所迷惑,忘记了故乡那皎洁的明月?你可知道,血脉相连的母亲心里记挂着你,手足情深的弟兄们呼唤着你,故乡的明月等待着你啊!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默默守候着最后一个儿女归来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