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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7-31

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十四篇。

在阅读书籍后,我们都会产生许多自己的见解,正如我们看书,每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都有新的体会。是时候联系实际将心得写成读后感了。OK语录网的编辑选择了一篇非常实用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用于参考和学习,希望您喜欢本文的结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五个橘核》,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天还下着雨,华生来福尔摩斯家做客。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的是一位穿衣讲究,彬彬有礼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名叫约翰·奥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1883年约翰的伯父收到一个信封。他刚打开信封,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约翰想笑,可看见伯父那恐惧的脸便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里不停地叨念着:“K、K、K!”之后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后死在一个污水坑里。而他的父亲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摔死在一个白垩矿坑里······

听约翰讲完故事,福尔摩斯急忙让约翰乘火车回去,自己要在伦敦找点线索。第二天清晨,约翰就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只好向华生简单介绍了自己调查到的组织,他们找到目标后,就会给对方寄橘核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于是福尔摩斯拿出一个橘子,挤出五个核,和一张写有3个K的纸寄给了“孤星”号的船长。没过几天,“孤星”号的残骸就在海上了。因为福尔摩斯从孤星号的行踪看出来了,他们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福尔摩斯能破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他有丰富的知识,他就明白了组织的特点,然后从此入手解决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拥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精神以及细致缜密的思考,这样才能做到百战百胜。968OK.cOm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察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国际文坛中妇孺皆知的著作。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察、是另人崇拜的英豪,一起他也是英国小说中描写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经过福尔摩斯的帮手华生的视角来记载福尔摩斯的平生业绩,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形象深入的话:“假如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停止,我也能够心安理得地舍生忘死。因为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新鲜。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信任,我从未把我的力气用错了当地。”

他以丰厚的科学常识、紧密的逻辑推理、详尽的查询研讨及一往无前的胆略,与奸刁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奋斗,为社会蔓延正义,保卫了法令的庄严。因而,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最令我影响深入的是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教授的对决。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曾称他“像是一只坐落网中的蜘蛛,任何一丝触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伦敦“违法界的拿破仑”,伦敦有一半的违法事情都是由他主导的。福尔摩斯一向期望能打到这个违法界的恶魔。

在回忆录《终究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就曾会面过,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对莫里亚蒂说了:“假如能确保消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便和你玉石俱焚,我也毫不勉强。”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期望将他依法从事,并且福尔摩斯内心深处也是很等待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的。

在他身上有着咱们值得学习的当地,每次处理案子,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沉思,并且在案子签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情先有必定的了解,这种提早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咱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不论学习仍是日常日子,都要开辟视界,多了解时势、科学、经济、前史和天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协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潜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状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十分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如果有人问我最著名的侦探是谁?我会告诉他---福尔摩斯。虽然他是作者笔下的虚构人物,但是他的博才多学、观察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形象,已经深入我心。于是,我在暑假再一次阅读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围绕两个人物福尔摩斯和他的助理华生展开故事,而我最喜欢的主角福尔摩斯。他身披风衣、高大清瘦、目光犀利、不苟言笑,每当陷入沉思时总是吸着他那标志性的大烟斗的形象是那么帅气,深深刻入我的脑海。

而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一篇故事是《血字研究》。这篇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锥伯的富豪在劳瑞斯顿花园遇害。在警察束手无策时,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留下的马蹄印、血字等现象,推测出凶手的外形、特征和他的交通工具。并通过死者口中酸味,结合他的博学,推断出死者的死因。整个故事通过福尔摩斯认真、细心的观察、和大胆推断,很快锁定凶手,并通过他的智慧在贝克街小分队的帮助下很快抓到凶手。作者精心设计的悬疑情节,使我感受到紧张、刺激、惊险的阅读乐趣。

同时,这本书不但告诉我遇到困难一定要找突破口,让问题变的简单,少走弯路,快速解决问题,而且还培养我的推理思维能力。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也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月夜下,那个身影赫然闪过:高大清瘦、目光犀利,头戴一顶帽子,嘴里叨着的大烟斗还散发着缕缕轻烟,风衣随风飘杨。他,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歇洛克.福尔摩斯。

提起福尔摩斯,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无论是多么复杂的事作,在他手里都能顺利破解。这是为什么呢?在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终于有了答案。

因为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总能发现常人发现不了的蛛丝马迹,并快速把发现的线索联糸在一起,果断准确地断了案。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通过马车印,脚印,以及烟灰和戒指,他得出: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多,正当中年,并且凶手用戒指想让被害者想起某位女性,根据这些线索,最后追查到了凶手;在《格兰其庄园》中,他根据杯子中的渣滓:绳子的磨损情况,和托座上的尘土,他判断出证人的说词是假的,并且追查到凶手。

在整部小说中,福尔摩斯总是冷静面对血腥的犯案现场,仔细寻找线索,最后成功解决案件。在生活中,也要冷静地面对突如其来的因难,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准确地作下选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侦察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察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帮手华生医师侦破各种古怪古怪的事情,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咱们娓娓道来吧。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叙述一件古怪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惊骇。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头绪,终究发现这五枚橘核便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离别家乡,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呈现,杀人……

“美妙的斑驳带子”案中:认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叙述一件恐惧古怪的事,她快速地叙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师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磕碰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磕碰的声响。我由于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咱们宗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从前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相同的声响。我太害怕了,早上就悄悄的到了你这儿。”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磕碰与开水烧开的声响了吗?”

“是的”。

便利的话咱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察又问。

达到一致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本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响,变相近邻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戮她姐姐。那个金属磕碰的声响便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响。开水欢腾的声响便是蛇宣告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爱侦察小说了。尽管故事情节有些恐惧,但我永久喜爱《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福尔摩斯探案集首要叙述了神探福尔摩斯及其帮手终身依托逻辑剖析推理手法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内容触及英国社会各个阶级及人物,情节跌宕起伏,弯曲迷离,赋有奥秘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是一个机敏,灵敏,考虑紧密,详尽入微的侦察形象。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在每一个案子中,对人物看得很准,总让人觉得难以想象,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曾经怎样,现在怎样,简直像是在算命,什么都算得出来,可是当福尔摩斯把那些难以想象的问题,逐个讲出个道理来。

人们才茅塞顿开,那些看起来奥秘的像算命相同的东西竟然这么简略,只需咱们留心查询,留心咱们的日子就能够找出答案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那么仔细地查询,并把查询到的事物紧密地联络在一同,那些看起来莫测高深的问题也就随之而解了。他像算在告知咱们,对待日子的事,要处处留心,处处留心,你便会发觉本来处处是学问,你不要不信,那是真的。

或许咱们都忘不了一个故事,是关于”铁柱磨成针“的故事,它在告知咱们,只需咱们有恒心,有耐性,铁柱都能磨成针。也直接的告知咱们,只需咱们想做的事,下了恒心耐性,那你就会有所收成。道理很简略,但这却是咱们留心日子活得的常识。

福尔摩斯,他愤世嫉俗,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于案子的侦察非常仔细,并善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把人物心理活动与依据资料亲近联络起来,进行详尽的逻辑推理,整理案情的头绪,终究作出判别。

面临这样的福尔摩斯,咱们不由的惊叹,他的常识面广,思想灵敏,简直能够作为明星偶像那样崇拜。谁会不被他的侦察思想屈从呢?

福尔摩斯的侦察形象现已深深的印在咱们的心里,咱们忘不了一个机敏,灵敏,仔细的侦察——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在众多书籍中,有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它以自己的独特姿态在许多我喜欢的书中脱颖而出,并拥有无数的粉丝。它就是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柯南·道尔描写了一个时而懒散邋遢、时而机智敏锐的神探----福尔摩斯。都说第一印象对人来说非常重要,而福尔摩斯一眼看上去就十分特殊。谁又能对一个在高大的房子里被曲颈瓶、试管、酒精灯和几张摆得乱七八糟的桌子包围还能丝毫不受影响、专心致志做实验的人不好奇呢?他的朋友华生尽管与福尔摩斯相处多年,在《穆斯格瑞夫家族的礼仪》中还是如此说道:“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常使我感到他性格异常,也就是说他尽管思维方式敏捷过人、有条有理,衣着也相当朴素整洁,却在个人生活方面杂乱无章,惹得跟他同住的人心烦意乱。

我自己在这方面当然也并非无可指摘。……可我在怎么样,也有个限度,因此看到一个人把雪茄烟放在煤斗里、把烟丝放在一只波斯拖鞋顶端里面、用一把大折刀把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钉在木制壁炉台中间,还觉得我自己蛮不错哩。”从书中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

尽管福尔摩斯的生活被他自己弄得乱七八糟,但这并不能掩盖他在破案方面的才华。他有着“严谨精确而令人钦佩的沉着冷静的头脑”,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缺的机器”。他“专心研究犯罪活动,并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和超凡的观察力去追查线索,侦破迷案,而那些案件都是警方因无能为力而放弃的”。在《斑点带子案》中,他凭着一个通气孔和一根铃绳找到了凶手;在《银额驹》中,他依靠“狗在夜间没有吠叫”这一现象推理出了案情;在《豁嘴男人》中,他仅仅是盘腿坐在沙发上彻夜沉思就神奇地破解了迷案……

在本书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华生医师。他淳厚朴实的形象与福尔摩斯同样深入人心。福尔摩斯的探案历险事迹大多数都是由他记录下来的。尽管福尔摩斯一开始对华生所写的内容中带有感情色彩这一点不满,但在他自己动手记录时,也不得不承认“内容必须以一种吸引读者的方式来加以表达”。福尔摩斯和华生,就像堂吉诃德和桑丘·约翰逊和鲍斯韦尔、匹克威克和萨姆·韦勒那样,是一对令人难忘的搭档。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受到如此欢迎,还因为每个案件都由缜密的调查研究和逻辑推理构成,情节离奇曲折、扑朔迷离,十分引人入胜。

我想,这本书不仅让我们认识一位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神探,体验许多惊险刺激的故事,它还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上的阴暗面,并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和不道德行为进行了谴责,从侧面赞美了善良、宽容等美好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警世涵义。这本书,在时光的长河中,早已超越了时代,超越了国籍,甚至超越了作者,它是人类一笔珍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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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瘦高的颧骨,挺立的鹰钩鼻,机敏的双目,不离口的烟斗,细雨中的风衣,提起福尔摩斯,人们脑中便会浮现出这些要素融合成的名侦探形象。对一般人来说,更深入人心的并非惊险的探案故事,而是这位侦探本身的人格魅力,时至今日,这位英格兰绅士的品质仍为人追捧。暑假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一经典文学形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除了人尽皆知的机敏与智慧,更让人动容的是他道德上的闪光点。他是法律的捍卫者,却同时是人情的大师,这一点使他受到一些人的诟病,他们认为身为侦探,理应置身事外,不近人情完全依法律行事。但别忘了,福尔摩斯时代的法律体系远不如当今完善。未女婚先孕的女性,若生下死婴会被判绞刑,因为没人证明婴儿是否是她所谋害,试问这样的法律合乎当今的道德吗?从这点看福尔摩斯反而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先行者与超越者,他敢于抨击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反抗社会的不公现象。《格兰其庄园》一案中,庄园女主人饱受家暴折磨,在防身时失手杀掉了丈夫。查明原因的福尔摩斯并没有揭发她,反而帮助她离开英国重新生活,这些行为与其说是同情心作崇,不如说是出于对女性朴素的尊重感,这种品质在那个男权社会弥足珍贵。另外福尔摩斯也乐于给予犯人改过自亲新的机会,歪唇男子案中,福尔摩斯发现白天卑微可怜的乞丐,在夜晚便成了浪荡公子,甚至在乡村娶妻生子,面对这般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他为了维护那孩子眼中的父亲形象,选择给乞丐改过自新的机会,尽管福尔摩斯终身未娶妻生子,他面对孩子时的温柔依然感人。人情味使名侦探的形象更真实可感,现在的文艺作品方面,追求人物的酷感神秘,往往忽略了这点。致敬福尔摩斯的柯南指出犯人后,只会指责他们为何犯罪,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多数是为正义复仇才走向不归路的,不近人情的萌点,使柯南作品的风评下降,也算是开时代的倒车吧。

尽管福尔摩斯自称对文史哲学一窍不通,但从他的言行中,可以窥见他对自然的智慧见解,爬行者案中,博士被爱情冲昏头脑,竟然给自己注射猿猴血企图返回年少之时,一场闹剧后,福尔摩斯的感慨令心深思,那些沉迷于物欲、色欲、名誉的人全都想延长他们毫无价值的生命,而拥有精神追求的人却不会回避生老病死的召唤,结果适者生存成了不适者生存,我们的世界岂不成了个污水坑!

福尔摩斯,一位享誉世界的名侦探,除了远见卓识的智慧与才干,还有慈悲、博爱与正义的胸怀。同学们,你们也来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你们发现的也许比我还多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迷上了侦探小说,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系列的故事,其中《四签名》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主要讲述一位女士委托神探福尔摩斯寻找父亲及财富所发生的一系列古怪离奇的事情。这是一桩惊险刺激的案件,其中有些场景非常恐怖,令人毛骨悚然,但在惊险之余也隐含了许多道理。我从这个案子中领悟到以下道理。

一、结论必需有理有据。警察没有仔细查看案发现场,看见窗窗户反锁着,就断定屋外的脚印等线索无用,还愚蠢地把别墅内的所有人都抓捕起来。而福尔摩斯结合屋内外的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缜密细致的调查,找出了真凶,释放了无辜的人。所以,我们做事不要急着下结论,而要结合各种可能的线索进行推理。

二、做人不要太贪婪。秃头男人的哥哥遭遇不测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太贪财,他所拥有的财富并非全部是他的,但他却占为己有,不肯分享,由此引起了另一个对财富也有拥有权的人的不满,最后导致惨剧的发生。人没有财富不行,但仅仅为了财富而死,往往是得不偿失的。

三、任何罪犯都会落入法网。案件中的罪犯十分狡猾,如果不认真勘察现场,很难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再狡猾的罪犯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罪犯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总会战胜邪恶,光明总会战胜黑暗,让我们要做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近些日子,我又重新读了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我不是很喜欢读书,但喜欢刺激紧张的故事,一次偶然,我接触到了柯南道尔笔下一部优秀的着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部可以堪称完美的侦探小说,我早已不下十次去购买各种版本,去如饥似渴的阅读。我渴望着,自己也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紧密的思维,但是,这如天之骄子一般的人物,我又怎么能胜任?

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从福尔摩斯这个给人印象深刻的天才身上,我却是认为:他是由百分之百的灵感加上百分之百的汗水组成的,对于一个智慧和勇气并存的成功人士,我的存在又是多么的渺小而卑微。

福尔摩斯是公认的天才,没有谁会去否认这一点。

但是天才若是没有人传述他的智慧,又怎能会被世人所得之?是的,我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挚友华生。他是个退伍的军人,勇敢、忠诚、坚定,明明夏洛克是个不与任何人来往的刺球,可他却能够轻而易举的与他成为一起办案的伙伴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没有华生的夏洛克,对我,或者对他们两个来说,都一定是不完整的。

天才啊,需要勤奋,更需要锻炼出敏捷的思维。我希望,我,或者我们身边的某一人,都能够成为世上第二个福尔摩斯,都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正直的性格,拥有他过人的才智。当然,更希望我们能够像他一样获得一位华生,能够拥有一位可以信赖并且依靠的伙伴。

愿你我能成为福尔摩斯和华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