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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9-01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通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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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杭人调办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从八月份开始在全镇集中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学习活动的开展,使我镇广大干部、群众和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地位和作用有更深的了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民间纠纷首选的意识,维护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筑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高度认识,措施得力,有效地推动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为了有效地把这次宣传活动搞好,使宣传活动取得效果,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在8月28日,镇政府就结合本镇实际,向全镇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稔政[20xx]38号”,并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热潮推向高潮。一是专门召开了镇人调协成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了县局“杭人调办[20xx]8号”文件,统一了认识;二是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方案;三是各村和相关单位专门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四是以各村民法制学校为主,在活动期间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讲座;五是下村下队干部实行所辖村活动负责制。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各村调委会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活动的开展;六是边学习、边贯彻,不断深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规范调解程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七是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法律知识,印发成入户宣传资料,让法律贴近群众,走进千家万户;八是在宣传经费保障上给予支持,经调查核实,我镇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各村均采用了实报实销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九是20xx年9月8日上午,在稔田镇三楼会议室,举办由

综治委、司法所共同组织的“全镇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专场培训会”,各村人民调解员学习热情高涨,在培训会上互相交流《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以及将来如何贯彻和运用好这部法律。

二、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不断造就和浓厚氛围

(1)各村及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和大型宣传媒体,扩大“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镇依法治镇办和各村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宣传资源,对人民调解法的知识进行滚动式和不间断播出。

(2)广泛采用法制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营造人民调解的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镇村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对调解法全文或调解法实用问答以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宣传标语的作用,悬挂横幅宣传。三是制作规范性标语上墙宣传。

(3)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学习培训

9月14日我镇各行政村和镇直办单位的综治协管员、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和首席调解员等56名基层调解骨干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培训工作;各村及各单位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熟练掌握法律内容,切实提高了法律水平,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利用农民到集镇“赶集”时机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现场宣传和咨询。

通过农民赶集时机下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强化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使这一部法律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共发放张贴宣传品560余份,参与群众1800多人次人,使我镇《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有效增强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掌握调解工作的要领,明确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思路,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使广大干部群众及人民调解员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程序,对于我镇今后深入推动人民调委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和谐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这次《人民调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上新台阶,也为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带来了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把宣传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始终作为推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措施来抓紧、抓好。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2】

我张泉村是一个地处深山区以林果为主要收入的小村。现有201人,四个自然村,15名党员。虽然山区偏远人员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关系复杂,各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村庄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张泉村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我张泉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几年来,调委会在大城子镇党委和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4起,调解成功23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询64人(次)。

为维护张泉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王东风担任,委员由支委赵克信、王玉琴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产队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4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张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下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月度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根据村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调解工作做的好专干的和信息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大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张泉村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村民杨文全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树无人管理。村民赵玉普在未经杨文全授意的情况下管理了这些树木。等到秋收,赵玉普未经杨文全允许摘收了这部分山楂。杨文全知道后找到村调委会要求解决,经过调查处理,赵玉普返还了山楂,杨文全补给赵玉普200元工钱。

三、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调解工作取得胜利的保证。

多年来,镇党政工领导对我张泉村调委会工作极为重视。广大群众也给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间发生纠纷都积极主动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间,纠纷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纠纷也不易激化。村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查,调委会虽然人员变动,但运作机制不变,工作效力不变。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在区委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法局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神为指导,以深化规范化建设设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为动动力,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局为补充,围绕区委、区政府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1—66月份,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组织排查调解矛盾纠纷36446件(其中调处简易纠纷11277件,疑难复杂纠纷22369件),与去年同期增增加了450件,同比增长114。08%,(去年1—66月份,调处矛盾纠纷31996件),调解成功35899件,履行3559件,成功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了988.44%,99.16%。半年来,我区加强人民调解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相继在衢衢州日报、衢州晚报发表多篇篇人民调解案例。兴华社区人人民调解员叶兰花被授予全国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一、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结

(一)按照规范化建设的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在今今年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建设中中,我区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进了村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设。

一是从强化村级调解组组织功能入手,抓好规范化建建设。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是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强化组织功能是规范化建设设的核心。为此,我区将规范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纳入到全全区村级组织建设的专项工作作,重点加强调解组织在基层层社会治理中化解矛盾纠纷作作用,发挥村级调解组织在平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我我们根据区委办下发通知、省省厅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结合我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建设的现状,将目标任务进行行分解,倒排计划,将村级调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处。

二是从强化调解队伍素素质入手,抓好培训工作。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因素。为此,我区按照分级培培训的原则,从年初开始,相相继在全区乡镇(街道)开展展了村级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训;分别采取模拟调解案例观观摩、以案说法、旁听民事审审判等形式,将调解原则、调调解程序、调解协议书、人民民调解实务、调解协议司法确确认和基层信息化平台等内容容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让乡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通过直直观学习,不断补充新知识。截止6月底,我区培训村级级人民调解员1300多人次次。

三是从强化纠纷调解程程序入手,抓好制度建设。依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生生命所在,我区村级调解组织织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坚持调调解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三三项基本原则的落实。改进并并规范调解协议书的表述方式式,使之与民事合同书在内容容和形式上力求一致,为实现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创造有有利条件,提高了人民调解协协议的规范化水平。我区人民民法院、司法局和司法所通过过培训、检查评比的方式加强强对调解协议书的指导,避免免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问题的发生。我区以制度建设设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了纠纷排查、登记、学习、廉廉洁、考评、例会、统计、文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章制度,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作的规范运行。

(二)按照照“五个一”的要求,健全调调解机制。我区在调解工作中中,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要求,加强机制创新,强化调调处责任落实,把矛盾解决在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信息预防。各乡镇、部门从抓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走在激化前。

2、包案机制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由区、乡镇领导包案落实,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乡乡镇街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责任落到驻村干部和包片、包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同部署、同检查。

3、督查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区分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乡镇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行督查。三是跟踪督查,对于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议督查,乡镇街每月召开一次次矛盾纠纷调处例会,通报情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三)按照构筑立体化的的要求,强化纠纷的调处。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工工作。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化解得好、稳控得住”的目目标,结合我区的区域特点,,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调解组织点多、面广的优势,,着重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重大项目开工工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涉涉访涉诉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纷,认真梳理、及时登记,在在第一时间做好稳控调处工作作,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做做好难点矛盾的攻难克坚。在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我们采取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人负责调解。对一般矛盾纠纷纷,及时就地调解;对涉及民民生纠纷,整合力量进行调解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纷,实行领导包案调解;对影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有可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性械斗、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为刑事案件以及通过人民调解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矛盾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防止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和激化。

三是发挥乡镇干部的中坚坚力量。我们充分发挥乡干部部、驻村干部的作用,在矛盾盾纠纷化解中,人人担责任、人人有任务。如石室乡为了了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做好调调处工作,以十户为基础单元元,安装了报警电话,达到了了群防的目的。石梁镇将平安安工作建立在每个家庭上,在在村小组、企业、学校设立调调解联络员,及时掌握村、企企业、学校的社会动态,发生生纠纷,及时向调委会发出纠纠纷预警,确保本辖区群体性性、突发性事件早发现、早了了解、早处理。

二、下半年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深化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深化健全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强化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挥。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会同相关关部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2、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队伍伍建设。认真实行人民调解员员持证上岗、统计分析、重大大信息上报、“一案一补”制制度。深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工工作,采取巡回、旁听民事审审判、模拟法庭、深入基层手手把手帮助等方式,加强相关关法律法规、调解技能的培训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排查纠纠纷和调解能力。

3、进一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调处活动。着重围绕区委、区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平安安”建设,社会维稳要求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排查、大调处”活动。集中力力量做好“三改一拆”、“五五水共治”及重点项目的矛盾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查调处工作。切实做到重大节节日和大型活动重点排查、敏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题联合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排查工作,对各种易发纠纷要要底数清、情况明,将社会矛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4】

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站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意;二是调委会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单位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

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站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我站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上新的台阶。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5】

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基层社会矛盾有了新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按上级的指示精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这是目前基层调解员的工作重点问题。为此,按照主题教育调研课题的要求,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及工作的基本情况

1、现全县共有17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级154个,居委会9个,乡镇8个,另外7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共计有856名调解员。

2、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年初以来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19件,调解119件,调解成功11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目前我县有6个乡镇建立了医疗调解委员会,4个乡镇建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通过巩固提高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加强了矛盾纠纷调解,减少了矛盾激化升级,我县医调委成立以来共受理医疗纠纷8起,调解成功8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我县医调委所调结的纠纷均实现了“零反悔”,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因医患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减少全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通过抓矛盾源头增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

在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4、通过“大走访”形式增强了排查矛盾的预见性。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二、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理解上存在两个偏差,一种认为是人民调解工作只是一个说说好话,讲讲法规的事情,一种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要抓好所有工作,务必按照100%的调解率,达不到就是调解员无能,人民调解工作抓不到位,致使出现了两个极端,从而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有时正常的调解补贴不按时发放。

2、部门配合不力,工作推进难度大。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参与时,存在着回避的现象,调解人员孤军奋战,无法处理涉及面广的复杂矛盾纠纷。有些部门存在甩锅,只想调解人员都要熟悉全部部门业务知识,全部处理,自己都不想参与进来,变成我的事情你来办,反正你是专职调解这样的思想。

3、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多数调解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多停留在说教和情感影响上,依法析理,定纷止息的能力较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调解队伍年龄“两极化”突出,老龄调解员经验丰富,但文化层次偏低,依法调解的意识不强;年轻调解员文化水平较高,但阅历较浅,经验不足,难以取得当事人信任,两个“极端”都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水平。此外,街道、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稳定,调解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现象仍然存在。

4、工作经费困难。人民调解经费都是含在县司法局办公经费中,并不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单独预算,调解纠纷成功一例就要正常兑现补贴,但是往往拖了好久才补发,极大挫伤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对策

1、提高认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改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积极给予实质性的支持。

2、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调解队伍业务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把握社会的热点问题和发展方向,有计划有针对性来培训人民调解员,避免空洞和虚假的做法。

3、严格责任制,杜绝甩锅现象。县里出台相关文件,严格规定各个业务部门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责任范围、协调配合、追责问责等要求,切实杜绝甩锅现象,共同推进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的提高。

4、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独立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案件补贴,努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6】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街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心下,在全街各部门和基层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网-找文章,到网]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

街司法科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随着新时期的要求,我街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7】

观湖社区在五松镇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区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1-6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观湖社区辖区面积较大,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较多,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社区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为基础,预防为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观湖社区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

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社区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

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特别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观湖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观湖社区有信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8】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和规律、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深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历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有效促使矛盾双方纷争及时得到疏导化解,互相谅解,预防激化,为使人民调解发挥其应有作用,要加强日常监督,使其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要求,着力于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四项职责,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要务来抓好落实,并纳入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为平安、法治 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至目前,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起,调解成功率达%,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4件1508余人,防止群众性械斗12件123余人。近三年 0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2017年调解1801件(此件数仅为要求录入系统的书面调解数,不包含口头调解数),调解成功1787件;2018年调解 1666件,调解成功1650件;2019年,调解1096件,成功1083件;2020年截止目前,调解888件,成功874件。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5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7个,村(社区)调解委93个,实现了人民调解乡镇(街道)、村的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15个(2019年在县工商联成立了 0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环境污染民事损害赔偿、消费者申投诉、妇女儿童权益、公路建设信访、保险业、物业管理、城市更新改造、工商企业等多方领域,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民调解网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水平。

多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夯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作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重中之重,多举措、多渠道开展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是建好队伍。一直以来县始终坚持选聘结合,专兼结合,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注重吸收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老党员、退休教师、村(社区)干部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选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调解委员会中来,打造了一支既沾泥土、带露水、熟悉社情民意又懂法律、懂政策、了解专业行业知识的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现有调解员368人,其中村(社区)调解员235人,乡镇(街道)调解员32人,行业专业性调解员101人。自2014年开展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以来,所有调解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做到了所有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

二是做好培训。按照市对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考核办法要求,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围绕“以奖代补”政策、法律法规、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卷宗的制作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选派组织骨干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积极领悟新思潮、认真学习新方法、切实形成新思路、推动 0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2011年以来,县共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培训58场次,参训人员2142人次。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实效。

一是健全调解员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学习培训、经费保障及考核奖惩机制,规范调解活动。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人民调解不收费的规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接案受理登记制度、调处制度、回访制度、统计上报制度、督查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不紊高效运转。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我县2010年制定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范围。自“以奖代补”政策推行以来,坚持“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综合考虑调解案件的难度、质量等因素,分成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四个等次,每成功调解一起,分别奖励5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避免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确保了公平公正,促进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以奖代补”制度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调解工作活力。2018年县司法局组织考核、奖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2次,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上报卷宗1700件,经过层层严格审核,共有1279件合格,其中,简易纠纷301件、普通纠纷811件、疑难纠纷132件、重大纠纷35件,共兑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金万元;2019年上半年兑现741件,兑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金万元。

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0县财政依然预算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2020年下达经费12万元。

(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组织建设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2018年9月13日印发出台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在县信访局设立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办公室及调解室,明确了标识标牌、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等内容,由县司法局和县信访局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日常值班,每周五安排一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给予工作经费预算,当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五)认真落实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石平安办〔2020〕3号)文件精神,把本项工作与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效明显。为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深入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公安派出所一线延伸,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商县公局,建立司法行政人员进驻派出所参与调解工作机制,经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协商一致,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县司法局在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风景区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选派1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进驻派出所,实现司法行政人员进驻派出所参与调解率达100%。

二是重视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XX市与 XX县行政接边地区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增进民族团结,共同维护两地行政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积极落实“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综合治安联防联控、接边机构联建联治”等措施,由县司法局与XX市司法局协商,共同制定了《XX市 XX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综治维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接边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联查、联调、联防、联控”等各项工作。

(六)强化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登典型案例,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依托各项活动扩大宣传。为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依托各项宣传活动,利用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人民调解宣传,旨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2019年制作人民调解手册和人民调解服务指南宣传材料4万余份,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调解形式和作用,懂得了在遇到一般纠纷时,可首先寻求村(社区)调委会及乡镇(街道)调委会的帮助,避免“找错人、找错门、走弯路”。

三是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创建,2020年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标准化外观建设工作,着力于统一标识标牌、合理划分服务区域与工作区域、统筹建设视觉识别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工作流程与干部队伍规范管理等几方面,打造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样板房”。目前西街口、板桥、圭山基本完成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群众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存在遇到大事小事,一部分群众先找熟人,再找法院,或者直接上访,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性质、法律效力等了解不够,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中的权威性还不高。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层人民调解员受学历、阅历和调解工作经验等影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培训多以乡(镇)、村(社区)一线调解员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相关部门、行业调解员的培训,培训注重理论性而忽视实践性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少数调解员没有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如对调处的纠纷不登记、不制作调解协议书等,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方反悔之后得不到有效保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设施欠缺,调解场所简单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度和权威性。

要强化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把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优势、特点向人民群众加以宣传,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信任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巩固人民调解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二)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素质。

一是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二是注重把群众威望高、法律政策水平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三是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通过法律服务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和调解效果。

(三)强化指导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严格调解卷宗制作标准,强化案卷评查管理,有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建设,逐步改善基层调委会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紧密结合法治XX建设、平安单位创建、“七五”普法等工作,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9】

北二十家子镇人民调解进万家

工 作 总 结

今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乡镇”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镇、村、调解员三级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13个调委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自然村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在县局的监督和要求下调解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共发放调解证220个,同时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6人,其中高中文化以上1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

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非凡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这就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充分利用普法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其次提高各级干部在新形势下所需要掌握的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北二十家子镇司法所

村人民调解员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总结(共18篇)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