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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10-06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篇。

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名篇之一。这是风林。我叔叔于勒给你看了5篇文章,欢迎阅读!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fenglin.***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扶贫致富的态度,反映了他们现实、自私、冷酷的性格,让我有点感慨。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当今社会,有些人比菲利普斯更现实、更自私、更无情。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婚的男人和他的女儿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生活压力大,他经常和父母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错。所以他和他的小女儿密谋强迫他的父母喝农药。

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

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

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太黑了,连狗都吃不下?别再做这种事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莫泊桑生活在19世纪后半期。短短的一生当中,他写了6部长篇,200多篇中篇和短篇。他的作品绝大多数是写当时法国中下层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写小市民、小职员、小商人等等,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家庭琐事、种种遭遇之中,从他们的言谈行为、心理变化之中,自然地而又深刻地写出资本主义社会种种黑暗、污浊的阴影:虚伪,贪鄙,欺诈,冷酷,糜烂。有的写到农民、渔夫等等,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和赞扬。《我的叔叔于勒》就是属于前一类的作品。

这篇小说写的是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的一个故事。这一家老兄弟两个,哥哥叫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叫于勒,年轻时候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看成是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过了些时候,接到他的信,也听见到过美洲的人说起,知道于勒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这时候,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他回来。已经长到26岁还找不到人家的于勒的二侄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对象,结了婚。菲利普带着新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个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子靠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惶,深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希望”破灭了,于勒重又成为他们的“恐怖”。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小说是用菲利普的小儿子自述的口气写成的,所以用“我的叔叔于勒”作题目。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达佛朗司家的生活状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

我想,任何一个在旧中国生活过的人,读了这段描写,都会感到对这种人家很熟悉:有人请吃饭不敢去,恐怕去了以后要回请;等着铺子宣布大减价的时候去买点便宜东西;花几分钱买点零碎也要讨价还价,争论好半天;——这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情,是不是使我们想到那么一些小官僚、小职员之类的人家,他们的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并不富裕,可是总还要想法摆着点所谓“上流人”的一套虚假的空架子。达佛朗司家正是这么一类人家。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虽然只是略带幽默的几句,正像齐白石画虾、画蜻蜓、画蜜蜂似的,淡淡的几笔,稍加点染,就使这些生物栩栩如生,在纸上活动起来了。

在读者已经熟悉了这个家庭之后,作者的笔锋一转,引进了小说的主人公——于勒。

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于勒是谁?

小说里的“我”回答了我们。他说:“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我们不禁又要问:这是为什么呢?

于是小说写到于勒年轻时候怎样花了家里的钱,成了全家的恐怖,怎样跑到美洲去,怎样写信回来,说他发了财。他写给他哥哥的第二封信是这样说的:

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接着,小说又是轻轻几笔,写出了这封信给家里带来的不寻常的变化。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母亲也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来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只是这样几个小镜头就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菲利普夫妇那些人的内心世界,那里边装着的惟一的生活动力就是“钱”。正是这个隐秘,使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贪婪,使他们的周身,他们的一言一动、一颦一笑,都现出一副拜金的可怜相。

于勒到底回来了没有?

这一次,小说没有很快地回答。但是,并不使我们觉得故意在拖延回答,因为顺着菲利普家二小姐结婚的情节,很自然地引出了婚后的哲尔赛岛旅行,菲利普全家很自然地上了船,很自然地要在船上吃点零食,于是菲利普带着女儿、女婿走到那个卖牡蛎的人的跟前。就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故事走向了高潮: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

“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

“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

“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真的这就是于勒吗?我们一定也为这突然的发现感到诧异,急于要知道个究竟。小说合情合理地顿挫了一下。它没有立刻解开这个谜,而是让这位受了惊的菲利普先生去找船长探问底细。等到从船长的口里证实了这就是于勒,证实了于勒重又潦倒沦落为穷光蛋之后,最紧张的一幕出现了。

“啊!啊!原来如此……如此……”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父亲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

“是他,真是他!”然后他就问:“咱们怎么办呢?”

随着菲利普夫妇惶惧紧张心情的急剧增长,我们的视线也越来越深地探入了这两个人物的灵魂深处。是希望,还是幻灭;是福音,还是恐怖;是兄弟,还是路人——这一切,决定于一样东西:钱!

小说没有突兀地在这里打住,而是慢慢地入情入理地来结束这场虚惊,把紧张的气氛逐渐平息下去。

母亲马上回答道:“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的女婿起疑心。”

父亲神色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

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他回答道:“两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两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在这悠然的余韵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回味咀嚼的机会,一个沉思默想的机会。——菲利普夫妇是可鄙的,同时又是可怜的。他们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然而已经被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腐蚀了。我们从他们身上看见的,不是两个个别的人,而是那全套的资本主义社会,冷酷无情的人与人的关系。

这篇小说的主题不是多么深奥的,情节不是多么曲折复杂的。用平常的人物,平常的情节,表现一个普通的主题,可是能够表达得深刻,能够给人启发,耐人寻味:这正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独到之处。莫泊桑写人物,不在外貌的描绘上下功夫,而是深入到人物的内心;这内心世界的揭发,又决不靠作者的申说,而是用人物的言语动作,让他们自己去自然地表露。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莫泊桑也并不忽视人物的外貌,然而,这外貌的描写,同样不依靠作者的叙述,也是用人物的语言动作,让他们更生动地去显示自己的神情。还拿这位菲利普太太来说吧。她出门的时候是安详地用手挽着丈夫的胳膊,接到小叔来信的时候是那么热情地赞扬,发现小叔穷愁潦倒的时候,开头居然能比丈夫更镇静,敏捷果断,指挥若定,随即就暴怒起来以至破口大骂。作者一方面生动地描绘出这个人物的神情,另一方面又留下了宽绰的余地让我们自己去描摹,并不用他的过细的线条和色彩去束缚我们的想像。对于他所写的事件和人物,莫泊桑不是无动于衷,而是有所喜爱,有所憎恶的。这些,他也不用自己的申述来表白。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挖苦菲利普,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贬斥菲利普太太,也没有用任何特殊的颜色给他们抹上花脸,或者让他们变成畸形,只是疏疏落落的几处写他们看来仿佛好笑的言谈举止,可是菲利普夫妇在我们的印象之中已经出现了一副既可鄙又可怜的形象。小说里的故事,是原原本本地写出来的,看不见多少倒叙、插叙,或者别的什么斧凿的痕迹,然而,情节的进展随处在我们的思想里引出问题,使我们急于要追问究竟。对于我们的追问,作者是不慌不忙的,从容自若的。他尽管慢条斯理地说下去,丝毫没有故意要制造个什么气氛的样子,可是我们却总是平静不下来,心里老是起伏不平:“啊,原来是这样!”“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就这样逼着我们非得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不可。

读小说,我们常常谈论小说的表现手法。莫泊桑的手法,可以说是一种不用手法的手法,是寓新颖于平淡自然之中的手法。他的人物,在语言动作之中有内心世界的表露;他的情节,在平铺直叙之中有波澜起伏;他的描写,在平实朴素之中有锋芒;他的幽默,在轻浅素淡之中有辛辣。这些,也许就是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值得玩味体会,值得参考借鉴的地方。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在这个暑假 里我们老师 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 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 ,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 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 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 的美好 生活 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 ,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

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 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 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

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骨肉总情深

自古总有人说骨肉深情,这是比喻,也是实指。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身上流着相同的血的亲人能够更让人相互亲近。(wwW.Yjs21.cOM 幼儿教师教育网)

世间有着各种各样的挚爱,各种各样的深情,这些纯洁浓烈的感情使人们的生活变得充满希望,变得如伊甸园般美好。在这些挚爱与深情之间,虽然有原因动机的不同,但只要是发自肺腑的,就没有高下深浅之分。每一种感情,都令人神往,令人崇敬。师生间的谆谆教诲与悉心聆听,朋友间的肝胆相照与细致关怀,情侣间的山盟海誓与蜜意柔情.....无一不纯美,无一不动人。然而这种种融洽契合,都是后天因为机缘际遇而成,有条件,有偶然,并不是人人都注定可以享受到的。也因为它们形成的后天性,其中的离合聚散,都因客观环境而定,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这段感情维持到永远,虽然有些凄凉婉惜,却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而骨肉的亲情,却是另一番风景。

生息繁衍,出自生命的本能,来源于自然的天性。为了种族的演进连绵,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眷念是任何动物都拥有的,更不用说万物之灵的人类。父母之于我们的恋恋深情,天高海阔,都电会产生一段又一段的感情。但天涯海角,都难以比拟。这种爱,是任何语言和思想都不足表达其万一的,只有用同样感激的心去报答,去体会。

此外,作为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同样应该是深情眷眷。试想一下,两个人的血液里有着同样的成份,两个人在同一个怀抱里成长,两个人拥有同一个永远的归宿和家园,这种关联是生来就注定的,无法选择,无法更改,更无法断绝。那种超越于人为的血脉相连意味着这个客观的事实会伴随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平心而论,这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人生于世,会有各种遭遇,也会产生一段又一段的感情。但天涯海角,人世沧桑,多少相处的融洽欢乐都会随着离合聚散而悄悄化解;时过境迁,仿佛轻风掠过水面,只留下记忆中一个微微的波痕。

我们很难从中期待一个真正的永恒。所以,如果有这么一份来自血缘、超乎了地域时空的牵挂,会是如何让人柔肠百转、低徊不已?

我们中国是很久以前就懂得了这种感情的珍贵的。兄弟是传统观念中的五伦之一,亲爱友悌,便是相处的规范。兄弟被比作手足,在父母的眼中亦是十指连心。手足之间深情厚爱历来受到赞美,受到钦敬,社会美德的延续,很大程序上也是依赖于这一份血亲的深情。即使时至今日,在茫茫人海中间,我们更应该珍视这种根本无条件的血肉相连。

愿遥远的那朵棠棣之花,能够开放到永恒。

人类共同的丑恶

读完《我的叔叔于勒》,我的心完全进人了法国作家莫泊桑营造出的那种情境。

怎么能这样对待亲弟弟!是的,他挥霍无度,坐吃山空,对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在犯罪。但他亲爱的哥哥不是想方设法引导他走上正路,而是丢包袱似的打发他到美州去。那个时候的美洲可不像今天的美国这么繁华―形形色色的人在那里碰运气,失业工人、破产农民、流X、骗子、小TOU.....送弟弟到那里去,用意很明显:你且去自生自灭罢!

更为可笑的是,听说于勒在美洲发了财,顿时将其视为全家惟一的希望,盼着于勒哪一天腰缠万贯地衣锦还乡,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一旦发现于勒已经穷困潦倒地回到故乡时,又视其如洪水猛兽,避之惟恐不及。哥哥的心中,除了金钱,可还有半点情义么?!

而这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西方的专利。《红楼梦》里,贾府的老太太就曾经颇有怒意地指责合府的奶奶们:我知道这贾府上下不少人都是一颗富贵心,两只体面眼。富贵心,嫌贫爱富,看到贫者两眼一翻,爱理不理;看到富者就眉开眼笑,惟恐巴结不及。《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为什么中国古代史书对不趋炎附势不歧视贫者的人褒辞颇多?因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为势利眼所充斥的时候,这种人是多么难能可贵!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论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富贵时门庭若市,贫贱时门可罗雀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情义,在与金钱的搏斗中每侮败下阵来,这难道不是人性的悲哀吗?!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中的人物都颇具色彩,各有特点,而留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我”的爸爸菲利普。

我认为菲利普是一位勤劳顾家,爱子,又机智聪明的人。文章的开头“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里面回来,挣的钱不多”可以看出菲利普的勤劳顾家,不过也侧面体现了“我们”家的条件艰苦,为“我们”对叔叔的一封信寄予厚望一事埋下了伏笔。

在第二十五自然段“我父亲好像突然不安起来,……两只眼睛也跟寻常不一样。”运用了详细的神态及动作描写,将菲利普遇到于勒叔叔时的不安刻画得栩栩如生,表现出了他当时的'恐惧,体现出了他的机智灵敏的性格。在第44段也有一句话体现了他的机敏:“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这句话本来是描写母亲的,但也间接的表现出了菲利普的性格。

但是小说中的人物也没有绝对的正面或者负面,菲利普也是一个比较懦弱的人物,在“我”这个家庭中母亲是占据了最强势的地位的,因此在文中菲利普表现的比较温柔,并不像以往父亲的凶狠的形象。

可见,菲利普是一位非常真实且优秀的人物,也必定很大程度影响到了“我”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