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言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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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廷设立官职,全是为了百姓。只要对百姓有益,不妨碍公事,那么无论是宽和严,无论是水和火,都可以作为仁政。不能依据百姓的需凡事规划谋略尚未详细全面时一定不去轻率推行,利害还未悬殊时一定不随意改变。如果要拯救以往积弊,必须深究产生积弊的原因。如果是当世的弊病,只对这个时期加以治理;如果是法规产生弊端,就要将法规全部革除。这样又要根据新法来校正旧法,就要长远打算,考虑困难。如果知道弊端应该革去,而所作所为不能把握问题的根源,知道事情简单可以去做而不能把握其要领,那么旧患没有消除,新的灾祸又重新滋生,为了医治腿病反而使腿萎缩,问题辗转加剧。这些都是用一种弊端代替另一种弊端。而且,喜好革除弊端,而不能推究其终始,令下之后欺诈随之而起;法规难行而违背众人意愿,则法规出台奸诈随之出现。只有视当地习俗以实施教化,详察失误然后采取预防措施,才可以使政事与时世相协调。
2、法律赋予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赋予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3、法律是一门艺术,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才能理解它。
4、凡我们各级官长,须认真对待你们掌管的工作,慎重对待你们发布的命令,命令既出就要执行,不可反复调改,不可违逆。以公正消除私情,百姓才会信任归顺。先学习古代经典,了解前代成败经验,然后从事行政管理,议论政事依据法律、制度,行政就不会犯迷糊、出错误。
5、只有生活在人民中间的法律才是唯一合理的法律。
6、“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英国法谚(20xx-7-25)
7、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面上的规则,规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8、制定法律是为了保证每个人的能力自由,而不是束缚他们。
9、用哲学的观点来说,万事万物都有其根源、有其规律,只有找到其根源、规律,问题、事情自然迎刃而解!如果面对问题,不按其规律处理,即使再多的人也只是指手画脚、看热闹的人而已;懂得其规律的人,即使只有一个人,自然会轻而易举地解决问题。
10、处理法律中明显矛盾的公认原则之一是,看看能否找到一种方法来调和看似矛盾的规定。
11、以公为镜可以聚民心,以廉为镜可以生威望,以法为镜可以治天下,以德为镜可以安邦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12、只有国家征收的赋税,而无个人的索求;只有国家的用度,而无个人的花费;只有国家的劳役,而无个人私事的役使;只有国家的奖赏,而无个人的私赐;只有因公而生的愤怒,而无个人的私怨。为个人而索求于百姓,则赋税繁多而无节制,有损清正廉洁;为个人而私开消费,则公费耗增而无限度,有损法律制度;为私事而役使百姓,则骚扰百姓而无穷尽,有损为官道义;为个人目的施予小恩小惠,属下整日期望,奖赏却无一定之准则,有损奖赏之正道;心怀私人怨恨,属下就会常怀恐惧,疑虑不安,有损害个人之美德。
13、程序是法治和专制统治之间的分界线。
14、法律越明确,执行起来就越容易。
15、杨一身正,吐一腔真,树一法尊,诚。
16、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就是党性原则,按原则办事是员必须遵循的规矩。规矩就是作风,作风这个规矩解决好了就能促成思想政治建设的方圆。规矩就是品德,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现实讲就是遵循个人思想政治建设的规矩。
17、有了法律,就有了纪律。
18、只有清廉的政府,才能公平。诚信是公平司法的基石。
19、人民法官一生诚实,一分钱也不乱花。
20、对于党员干部,都应当结合现代道德规范的修养,学习和借鉴中国古代优秀的道德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
21、法律是哲学世界的入口,是人权的产物,是权力的游戏,是历史的沉淀,是道德的强制,是利益的和谐。
22、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23、人世间最宝贵的是什么?法国作家雨果说得好:善良。中国传统文化历来追求一个善字:待人处事,强调心存善良、向善之美;与人交往,讲究与人为善、乐善好施;对己要求,主张独善其身、善心常驻。记得一位名人说过,对众人而言,唯一的权力是法律;对个人而言,唯一的权力是善良。
24、公道正派是法则,对己清正是守则,对人公正是原则,对内严格是规则,对外平等是准则。
25、法律的放宽是无可辩驳的。
26、大凡官府安排实施一件事情,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定要从法律上加以考察,在心里揣摩筹划,做到没有一点儿疑问,然后再实施。
27、法无明文不为罪可以不受惩罚。
28、除非能够执行,否则不应作出判决。
29、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头衔都是无效的。
30、法律的效力是由法律所唤起的感情和尊重来转移的,这种感情和尊重是由人们心中的法律是公正合理的感觉来转移的。
31、一个人如果不知羞耻,那么就会不问是非、善恶,不顾道德规范和最起码的做人准则,为所欲为,无所不为,以致做出伤天害理、大逆不道的事情来。北宋欧阳修说的不知耻者,无所不为就是这个意思。
32、国家的法律是平衡的,不应该让权力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道德是标准,而不是人权。
33、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带头管住自己,自觉从点滴小事做起,才能不断提高党性意识,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在具体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我检点,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己的小节和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严格以中央八项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自我修养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实现人生的升华。同时,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勤奋工作。
34、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爱国爱局爱事业,市场监管担重任;头顶国徽扛红盾,公平公正为宗旨;市场秩序要规范,打假护农记心间。
35、纸面规则通常被视为法律规则,而现实规则则被视为对未来的预测。
36、铲除四风要打持久战,打组合拳,不搞一阵风、大轰隆,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循序渐进、步步深入,一点一点将干部的权力收紧,百姓心中的形象树起。
37、法律是治理的手段,而不是治理的源泉。
38、神剑高悬,扫除衙门作风;矩步规行,整肃机关歪风:甘贫守分,抵制奢靡浪费之风。
39、治理国家者让法律顺从个人意志,不如让个人遵守法律规定。让个人遵守法律,公道得以实行,而个人私欲受限;让法律顺从个人意志,公道难以实行,个人私欲则得以横行。个人私欲横行,官员争夺之大门官员处理公事,是非自有公理,处置轻重与否自有法律为据,不可因私心而违背公理,也不可以枉法来曲从人情。诸葛亮说过:我的心像一杆秤一样,不能为人任意称量轻重。身居官职者应将这段话奉为法规。然而人之常情,每每私欲胜于公心,贪图财货就不可能公正,喜怒任性就不可能公正,偏袒亲戚、畏惧豪强、顾虑祸福、计较利害等,都不可能做到公正。殊不知是非之分,不可改易,此乃天理;轻重之别,不可逾越,此乃国法。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违背天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就违反国法。身居官位,治理百姓,却违背天理、违反国法,内心怎能安宁?天地鬼神的诛讨,金科玉律的禁约,怎可忽视呢?因此,希望同僚秉持公心,坚持公道,而非沉迷私情,为私情阻挠,或许能使曲直适宜,而无冤枉不公之哀叹了。
40、法律的好处在于,它为每个人提供了一套行为准则,并描述了他获得社会支持和保护的方式。
41、没有人能免于法律的制裁,没有人能免于法律的保护。
42、县衙各房的胥吏应把以前的案例文牍作为老师,要规划一件新案子,可以翻阅以前的案牍,把它引为例证。县令施政可以拿前任的政事作考校,有违碍难以施行的,就依照前任的方法去做。全县的事情都是自己的事,早晚都要勤勉地工作,不能暂时偷安以图短时的安宁。全县的民众都是县官的子民,心里要时刻记挂他们,唯恐他们有一个人处在困苦之中。按照不多事的原则做事,来的不迎接,走的也不送,一切都在不扰民的状态中进行。不因为他人的赞誉就高兴,也不因为他人说自己坏话而发怒,一切都不能干扰自己平静的心情。不以先人之言为主,不争无益之气,已过去的事不再想它的原因,将要来的事不去猜想是否有欺诈,一切想法都要本乎道理,而与人无争。
43、法治是以法治国,人治是以德治国。所谓法治,就是国家以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所谓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法制变成法治,就要以人们的权利平等、权力制衡、司法、立法和执法相互独立作为前提,不然法治就难以产生良好的社会秩序。人治成本的高低以及效果的好坏,除了依赖于人们的道德水准外,主要还是要看国家治理者的道德素质和水准。
44、正义不仅必须得到伸张,而且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伸张。
45、(托.富勒)3.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成全而战斗一样。
46、政治的好坏,要看人治和法律。
47、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个人的欲望限制在党纪政纪、党规国法限定的范围内,绝不能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应当知足常乐,感谢人生,多想责任,多讲奉献。一定要以人世之心干事,以出世之心交际,在车马喧哗、前呼后拥之时,常思人去茶凉、功成身退之日。少些应酬的热心,多些学习的静气。
48、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就有严明的组织纪律约束,这种约束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约束,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可能就要受到这样那样的挫折。
49、一心为公,不徇私情,这才是官员奉行职事应有的品德。阿谀奉承、花言巧语的谄媚,是腹心之病;正直、方正,是政化之纲。不要害怕权势,受人挟制;徇私枉法,为害不小。不要贪图贿赂,就不根据事实,从重或从轻判罪,用卖狱来奉养自身,那大祸马上就来了。不要追求树立自己的威名,便搞烦琐苛刻的刑罚。曾经听说严延年的贤母,准备好墓地来迎接他。不要贪图宽恕的名声,去沽名钓誉。又听说春秋时期的晋国,搞不善之政的人要被免去官职。张汤随意从轻或从重处置犯人,已经使得汉朝的法律超过常度。伯州犁上扬手下摆手,进行诱供,那是楚国的丑事。
50、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只有灵活应变,不断创新,不断超越同行、超越自我,才有竞争力,才能在机遇与风险当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反之,懒于创新、墨守成规者,不是事业做不大,就是惨遭淘汰。如一些百年老店风流不再,曾经辉煌的企业昙花一现,大多与缺乏创新有关。
51、人民应该像为墙而战一样为法律而战。
52、它是遮蔽我们所有人的盛夏;它的每块砖都建在另一块砖的上面。
53、当王子犯法时,他和普通人一样有罪。
54、有实绩必然会有名声,虚名骤然聚集,诽谤的言论也就会随之而来。做官有想猎取虚名从而觊觎好官职的人,人民本来安静无事,却一定要兴造事端、改变旧规,以此希望上级官员知晓;奸诈狡猾的人应当加以惩治,却一定要枉法给予庇护,以此取悦小人的心意。以至于整修装饰驿站,重金贿赂过往的官员,甚至做出一些奇异偏激、违逆常情的事。对外想钓取君子的名声,而内心实际上连市井小人都不如。这样的心思一起,那么从早到晚之所以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猎取虚名,给百姓带不来丝毫的实际利益。这样的人,不仅虚名得不到,还会被有识见的人士所讥笑。他们难道不知道官职升迁本来自有一套规矩,怎么可以通过沽名钓誉而获得呢?是是非非,时间久了自有定论,关键是自己应当尽职尽力,使人民能得到实惠就是够了。
55、认识了理由不认识的人,帮助了理由不帮助的亲人,没有一鸣;承认法律就是不承认人民,按照法律办事是不公平、无私的。无论什么是正确的,无论什么是邪恶的。
56、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牢记:千里之堤,易塌之蚁巢,身体必须做好逐渐变化的准备。
57、在没有法律的地方,所有受法治支配的人类国家就没有自由。
58、权力毒害最善良的心灵,正如烈酒毒害最聪明的头脑。没有人好到能被赋予不受限制的权力。
59、落实八项规定,拒腐防变亲民。党员干部,身体力行。政治清明,世风纯净。
60、古往今来,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离不开人这一主要的因素。吏治是联系法律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律只有通过他们才能被应用于社会生活当中去。因此,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行效果。中国从战国到秦汉,随着封建官僚制度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发展完善,吏治也越来越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例如,法家虽然一向都是强调法治而反对人治的,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就完全忽视人的积极作用,相反,他们也是非常强调官吏应当奉公执法。韩非子曾把官吏和人民的关系比喻为枝叶与根本的关系。他认为明主治吏不治民。意思也就是说,英明的君主通过加强吏治,就可以达到治民的目的,官吏是君主用以统治人民的一个重要工具。